此前,蓝盾股份(*ST蓝盾,300297)已“爆雷”,在2021年12月29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《立案告知书》(编号:证监立案字0062021051号)。截至目前,该案件仍在立案调查中,尚未收到有结论性的建议和公告。
依据《证券法》和最高院2022年关于证券虚假陈述侵权案最新司法解释,投资者索赔诉讼已取消行政处罚的前置程序。综合目前情况,结合蓝盾股份(*ST蓝盾,300297)发布的相关公告内容,初步判断该案件的索赔条件为:在2021年12月30日之前买入蓝盾股份(*ST蓝盾,300297)股票,并在2021年12月30日之后卖出或持续持有蓝盾股份(*ST蓝盾,300297)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(后续条件或将根据案件进展有所调整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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